家長長期委託他人至園接幼兒委託書
班 小朋友,家長因事無法親自至園接幼兒,故委託 先生(女士)(與幼兒關係: ) 先生(女士)(與幼兒關係: ) 哥哥或姐姐資料: 年 班姓名 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來園接回幼兒,請准予離校。 備註:第一次接送幼兒時,請委託人帶身份證,以便核對。 家長簽章: |
家長接送切結書
本人子女 就讀於天主教耶穌瑪利亞聖心修女會附設苗栗縣私立仁光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上下學依照規定應由本人親自接送,如無法親自前往接送,應指定信任可靠之接送人,以確保接送子女之安全。若當天指定接送人無法親自到園接送幼兒,或接送指定人有變動,本人會主動與導師聯繫,否則由本人負完全責任。
◎指定接送的人,請務必詳填接送人的姓名與接送子女之關係,若接送人為哥哥姐姐者,請詳細註明班級與姓名。
幼生家長簽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立書